转售业务中工业产品 (IPI) 的征税率

为了指导其税务代理人,联邦税务局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发布了第 24/2013 号规范性意见,其中涉及特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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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指导税务代理人,联邦税务局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发布了第 24/2013 号规范性意见,该意见涉及涉及工业化产品的某种类型的合法操作,以及由此产生的 IPI。

 

具体来说,该意见涉及工业企业从其他工业企业购买与其生产的产品类似的产品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的情况,前提是供需平衡不平衡。

 

按照规定,联邦税务局认为,如果产品未经过新的工业化流程,则不会征收 IPI。购买用于转售的产品必须准备好可供消费者使用,而不需要任何类型的改进。

 

法律领域的经营概念必须作为合法交易来分析。 Leandro Paulsen 抄录了 Aires Fernandino Barreto,就该主题提出了以下精辟的主张:“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操作’一词是指受法律规制、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即合法交易”(PAULSEN,2010 年,第 282 页)。

 

“工业化产品”的定义可以通过基本概念化来完成。在良好的葡萄牙语中,“产品”是指自然或人手生产/制造/创造的任何商品,而“工业化”是指已经经历工业化过程或已成为工业对象的产品的形容词。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为制造和购买的产品保留单独的库存,目的是在 IPI 的批准下,在对所有交易的商品不加区别地收费和收费的情况下,实现巴西联邦税务秘书处的财政控制。

 

资料来源:巴西联邦税务网站。 http://www.receita.fazenda.gov.br/Legislacao/PoderesNormativos/2013/parer242013.htm

 

保罗森,莱安德罗。税法:根据学说和判例分析宪法和税法 / Leandro Paulsen。 12.编辑。 – 阿雷格里港:Livraria do Advogado Editora; ESMAFE,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