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1/3/2024开始,对ESOCIAL组1和2组的雇主和实体的电子劳动力之家以及从01/05/2024使用,将是对3号的雇主和家庭雇主的雇主和实体的强制性。
根据《联合条例SELFB/SEPRT/ME》第71号,2021年6月29日和联合条例MTP/RFB/ME,2022年4月19日,第1组和第3组,第1组和第3组分类为以下模式:
第1组 - 年收入超过7800万的公司。第2组 - 2016年收入的业务实体高达7800万,不选择Simples Nacional。第3组 - 选择Simples Nacional,个人雇主(国内),农村PF和非营利性实体。
电子劳动家庭是由劳工和就业部创建的联邦政府制度,以遵守CLT第628-A条的规定,该规定在职业审计与雇主之间进行了电子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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