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865/2013 号法律规定,针对 2008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到期的联邦税收债务*,以及对于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而言,针对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到期的债务,重新开放 Refis da Crise(根据第 11,941/2009 号法律规定)。
为了说明该法律带来的优势,值得一提的是,在以现金支付的情况下,以前未分期支付的债务可在滞纳金和当然罚款中减少100%,在单独罚款中减少40%,在滞纳金利息中减少45%,在法律费用中减少100%。
法律还允许分期付款,分期为 30、60、120 和 180 个月,并分别减少较小幅度。
还计划以最多 180 期的方式偿还之前特赦计划(PAES、PAEX 和 REFIS,包括第 11,941/2009 号法律)中已分期支付的债务。
Carpena Advogados 准备指导客户遵守分期付款。
*国家电信局 - ANATEL(与电信技术发展基金 - FUNTTEL -、电信检查基金 - FISTEL - 和电信服务普遍化基金 - FUST 有关的任何债务)以及国家计量、标准化和工业质量研究所 - INMETRO - 和经济防御管理委员会 - CADE 要求的债务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