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劳动和就业部 (MTE) 第 789 号法令规定了临时雇佣合同的说明。这项新条例的亮点是,如果存在该规则中规定的任何情况,可以将临时合同延长三个月以上。
只有在与临时雇员签订合同之日已知的事实证明雇佣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有理由证明临时雇佣合同延长九十天以上的情况下,才可以将临时合同延长九十天以上。
该条例还规定,只有在证明雇用合理的理由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才允许新的延期。
在程序上,标准规定,企业必须至少提前五天通过劳动就业部网站申请授权。申请将由临时工提供服务所在州的劳动关系部门进行分析,并在提出申请的同一电子系统中做出决定。
新法令在授予上述延期的标准方面相当全面,旨在增加正式工作的数量,并在确实需要较长时间临时工作的情况下实现定期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