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解决消费问题所花费的时间会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这是里约热内卢法院第 27 庭的裁决,该裁决于今年 1 月责令一家零售商赔偿一名消费者 5000 雷亚尔。
法理创新要求供应商对解决自己造成的问题所花费的时间负责,并已做出决定,将理解应用于银行排队的长时间等待或消费者花在电话上的时间。
该案报告员费尔南多·安东尼奥·德·阿尔梅达法官表示,“由于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差而导致消费者生活中的时间损失,这不仅仅是日常烦恼,而是对他们的生活造成真正的负面影响,因为由于公司产生的问题,他们被迫失去工作时间、陪伴家人的时间和休闲时间。”
除了承认消费者的权利外,法理创新还对广大供应商提出警告,供应商必须调整其服务渠道,以保证有效、快速的服务,否则将面临增加法律责任的处罚。
民事上诉编号:0019108-85.2011.8.19.0208。
